写在前面
在正式推送文献精读之前,本号会推送几期语言学研究的基本知识介绍(实不相瞒,Harris本人也是个还未入门的语言学小白哈哈哈哈哈),之后会不定期推送自己日常读到的国内外比较有趣的语言学相关文献,大家要搬好小板凳坐好咯!希望本小白能和大家一起进步鸭!争取早日走上语言学的不归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王口头禅是不是太多~~)。话不多说,干货献上!
历史·回顾
一、古希腊语法(公元前-公元前)
01西方哲学的发端
西方哲学的历史是从古希腊开始的,特别是始于一群生活在通称为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这些哲学家那时已经开始提出一些极为深刻的问题:一切事物从哪里来?由什么构成的?如何解释大量事物的本质?为什么能用单一的数学来描述它们?
02古希腊时期的语言研究
对语言学的研究同样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自然派”VS“惯例派”
古希腊哲学家对语言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语言受自然支配,二是语言受惯例支配(问题的焦点是一个词的意义与它的形式之间到底有没有内在的联系)。“自然派”(后来很多人成为斯多葛派)认为一切词天然地代表着它们所指的东西,所以他们努力研究词源。“惯例派”认为除了少数象声词以外,语言的词汇意义与形式之间没有任何必然关系,都是人为的、任意的,人类可以改变它、发展它。
“帕加马学派”VS“亚历山大学派”
帕加马学派和亚历山大学派围绕争论的两个问题:第一,自然界是如何构成的?第二,自然界的运动情况如何反映到人类语言之中?
帕加马学派认为大自然的运动没有什么定律或规则性可言。而亚历山大学派则认为星球的运动和季节的变化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由一种不可抗拒的规律支配的。因此,不论是大自然的运动还是语言的结构,都是受规律支配的,人们可以发现和描写它们的模式,只有这样,才有语法可言。
“异常派”VS“规则派”
异常派(斯多葛派多属于异常派):基本上继承了自然派的观点,认为天然形成的东西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异常派虽不否定规则现象的存在,但侧重研究不规则词汇的情况,它们认为,作为自然的产物,语言不能完全用规则来描写,而是应该特别注意“用法”,一个语言现象如何“使用”就应该如何描写,不论其用法多么不合理。异常派的一重大发现就是词形与词义没有一对一的关系。
规则派(亚里士多德的学生多属于规则派):基本上继承了“惯例派”的观点,认为语言既然是认为的,就一定由规律的。规则派努力研究语言的规律性,把词汇分门别类,编制词形变化表,作为共同遵守的规则,以便逐渐纠正例外现象。
总的来说,古希腊语法虽然有很多欠缺,但是其基本理论和描写是经得起推敲的,对后来的语言研究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
二、古罗马语法(公元前9世纪初-)
01古罗马文学(拉丁文学)
古罗马文学为拉丁文学,其原创性不大,多模拟古希腊文学。拉丁文学的全盛时期约为公元前80年至公元17年,这段时期以西塞罗、凯撒、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李维等位代表。
拉丁文是整个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拉丁文字母后来成为许多民族创造文字的基础。
罗马帝国中拉丁语和希腊语分别是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官方语言,两种语言共存使用。由于拉丁语和希腊语结构相近,因此可用希腊语法的理论和范畴直接描写和分析拉丁语。
02古罗马时期的语言学家
瓦罗(MarcusVarro)
语法著作为《论拉丁语》(DeLinguaLatina)。瓦罗将语言研究分为三大部分:词源学、形态学、句法学;瓦罗在词源学商的贡献是区别了派生构词法和去和屈折构词法;在形态学上,他同意格和时态是区分有屈折变化的词的基本范畴;瓦罗关于时态的观点受了斯多葛派的影响;同时,瓦罗还注意到希腊语有五个格,拉丁语有六个格。
普里西安(Priscian)
著作为《语法惯例》(InstitutionesGrammaticae)。
普里西安通过描写字母来处理语音和音节,认为字母是话语中的最小部分。
多纳特斯(Donatus)
三、中世纪语法(-)
中世纪语言学(主要是拉丁语法)的发展
在这一时期,拉丁语在使用过程中在不同地区发生了各种变异。在南部欧洲,拉丁语逐渐演变成中世纪的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地方语言。在西北欧,拉丁语逐渐分化为日耳曼语的各种地方语言:德语、丹麦语、挪威语、瑞典语、荷兰语等。
拉丁语法
代表人物:阿尔福利柯(Aelfric),著有《拉丁语法》(LatinGrammar)、《拉丁会话手册》(Colluquium)。阿尔福利柯声称,他的语法可以用来分析古英语,由于他的著作在讲英语的人中间流传最广,从而使英语语法理论好几百年摆脱不了拉丁语法理论的影响。
思辨语法(Speculativegrammar)
中世纪语言学的突出成就就是在经院哲学影响下的思辨语法,思辨语法学家不再满足于对语言现象的说明和描写,而是要探索语言内部的原因和理论。
思辨语法学家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通过语言来认识世界,使因为词这种“符号”一方面与人的心智有联系,一方面同它代表的事物有联系,只是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普遍原则。
思辨语法代表人物:希思帕尼斯(PetrusHispanus),他的不朽著作《逻辑纲要》(SummulaeLogicales)。
希思帕尼斯影响下的“摩迪斯泰学派(Modistae)
同意惯例派的观点,人物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同意规则派的观点,认为自然界和语言结构都是有规律的;认为在这两种规律之家,还存在第三种规律:认识规律。摩迪斯泰学派还区分了存在方式(本体论)、理解方式(心理学)和表达方式(语义学)。
其他学派代表人物
波依修斯:中世纪初期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他第一次提出了语言的普遍现象问题,认为语义具有普遍性,语义和真实性有着密切联系,他主张不仅要研究孤立词语的意义,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它们在实际运用中的词义。
彼得·海利亚斯(PeterHelias):提出用逻辑方法研究语言问题,这种研究称为“语法逻辑化(logicalizationofgrammar)”。
参考文献:
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3-32.
■小结
今天的推送扼要回顾了从公元前4、5世纪到中世纪时期西方的语言学研究发展。下一次的推送会继续回顾文艺复兴时期到18世纪的语言学研究历史,敬请期待吧!